⚡114學年度第1學雜費減免申請流程⚡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申請流程

⚠️‼️(減免未完成請勿先繳費)‼️⚠️

一、具「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依據各類學雜費減免辦法)
1.低/中收入戶學生(減免標準)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減免標準)
3.現役軍人子女(減免標準)
4.身心障礙學生(含情緒障礙學生及學習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標準)
5.原住民族籍學生(減免標準)
6.軍公教遺族(減免標準)

二、申請時間及辦理方式▶▶▶教育部要求學生要主動申請非承辦單位直接轉檔敬請各位申請學生配合!!

上傳(繳交)資料 備註
減免申請表暨切結書(身障類)-下方附件下載區 亦可登錄校務系統列印申請表後簽名後繳回課外活動組
身障證明正反面或教育部鑑定證明  
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或戶口名簿(含記事) 全戶戶籍需含申請學生本人、父、母,不同戶籍需分別申請
上傳(繳交)資料 備註
減免申請表暨切結書(其他類)-下方附件下載區 亦可登錄校務系統列印申請表後簽名後繳回課外活動組
114年度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 特殊境遇證明文件 期限須超過114年10月31日
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或戶口名簿(含記事)
  • 舊生免上傳
  • 新申請、減免類別異動及復學生,需要重新上傳
三、資料送審方式: >>>第二次以後申辦之學生,請依據114-1學雜費減免新一代校務系統操作手冊上傳證明辦理,上傳資料務必清楚可辨認.

 (請下載附件的申請書和證明一同寄回、電子傳送或臨櫃繳交,申請書下方請務必簽名(學生已成年者監護人免簽))(缺件者請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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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繳費身分申請方式:
  1. 超過114年7月31日後未完成程序者,繳費單內之學雜費將以「一般生」全額計列。
  2. 具減免資格之學生欲辦理就學貸款或繳費者,請於註冊截止日前先持相關減免證件速至課外活動組查驗或辦妥身分變更事宜,再行辦理就學貸款或繳費。
五、退費申請方式: 六、注意事項:
  1. 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減免者,不得重複減免;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延長修業年限、重修、補修者,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
  2. 政府各類獎助學金應擇一申請凡依據各類生就學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同時符合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僅能擇一申請,例如: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與學雜費減免之間擇一申請,一經申請「學雜費減免」者,將無法再申請「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敬請仔細考量選擇何者補助金額較高。學雜費減免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請擇一申請,不可重複申請!
  3. 請依政府各類助學金重複申請時給付優先順序辦理學生嗣後如有要求退回已補助之學雜費減免金額,改申請其他政府助學金補助等情事,請依「政府各類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台作業須知」發放順序之規定,應不予辦理。
  4. 申請各類助學金重複時給付優先順序原則如下:

【第1學期】

給付優先順序 代碼 項目
1 A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含拉近方案)
2 B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同上 K、J K法務部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補助、J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
同上 G 臺北市勞動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同上 E、C E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C文化部獎助在臺蒙藏學生就學助學金
同上 M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
同上 D 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勵金
同上 H 退輔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國防部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學雜費減免
同上 L 恆春鎮公所教育獎助學金
同上 I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從業人員子女教育助學金
3 F 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1. 各類減免優待身分變更或原因消失時,請立即告知,否則除補繳全額學雜費及公費優待外,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2. 具減免資格之學生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先辦妥減免後再辦理就學貸款,以免有溢貸情形。
  3. 有關加修「教育學程」之學雜費減免說明:為鼓勵學生多元學習,提升未來職場競爭力,教育部於100學年度起放寬「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原住民籍學生」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現行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雜費減免限制。各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之減免,請依各該項規定辦理之,另「原住民籍學生」則依實際修讀之學分費×0.7核給(惟不得超過定額($22,700)減免標準)
  4. 事業機構遺族請勿申請,持榮民傷殘撫卹令及撫慰金證書者不得減免。
  5.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國內學校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七、未盡事宜,悉依各類學雜費減免相關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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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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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建立日期:2025-06-05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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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 校園公告 > 最新公告 > ⚡114學年度第1學雜費減免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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