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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公告

轉知~~教育部函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業經內政部會銜經濟部於114年12月19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16578號、經能字第11485005460號令發布。

轉知~~教育部函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業經內政部會銜經濟部於114年12月19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16578號、經能字第11485005460號令發布。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19日台內國字第11408165784號函辦理。

二、旨揭標準為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第2項規定訂定之,未來貴單位如有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三、相關規定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或參考附件,有相關情事者,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總務處事務暨環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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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建立日期:2025-12-30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