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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公告

⚡【113-2就學貸款財稅查調結果出爐】還有7名同學,請儘速完成資料繳交與確認,資格不合者請前放棄書並補繳學費!!

流程與進度

就學貸款申請與上傳(114年3月8日上傳完畢)>>報教育部審查(114年3月18日審查結果出爐)>>通知乙級、丙級學生繳交資料(114年3月19日~4月9日)>>發文通知銀行撥款(待完成)>>撥款到校內(待完成)>>核撥加貸款項給學生(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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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2學期就學貸款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公告(就貸申請案:19位乙級和13位丙級),請於114年4月9日(三)17:00前完成資料繳交.>>>>>資格不合者將取消就學貸款申請,請填寫自願放棄就學貸款切結書繳交至課外活動組,並至出納組補繳學費!!
編號 學生姓名 學生身分證字號 貸款金額 年級 財稅查調結果 複查結果
1 梁○睿 A13196**** 26275 2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2 林○橙 B12160**** 48095 1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3 高○瑄 E22562**** 24075 1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4 呂○瑄 E22579**** 34275 3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5 黃○軒 F13185**** 26275 3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6 高○耀 H12513**** 29835 1 不符資格,取消就貸,自付學雜費
7 黃○閩 H22545**** 24075 2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8 陳○倫 J12312**** 24075 4 不符資格,取消就貸,自付學雜費
9 謝○媫 K22316**** 26275 2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10 王○然 L12576**** 6315 5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11 劉○詮 L12605**** 24075 2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12 林○靜 L22568**** 24075 4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13 白○慈 L22595**** 27075 1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14 洪○甯 M22324**** 24075 1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15 陳○菱 N22651**** 24075 4  
16 崔○禕 N22655**** 26275 1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17 謝○翰 P12468**** 30000 2  
18 劉○園 S22560**** 24075 2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19 楊○翔 U12212**** 24075 5 符合資格,乙類,免息 
20 吳○博 B12333**** 29835 1 符合資格,丙類,自負利息 
21 陳○廷 B12380**** 26375 1  
22 孔○愛 F23121**** 24075 3  
23 詹○宇 G12258**** 31275 1 符合資格,丙類,自負利息 
24 顏○熏 H12556**** 13095 2  
25 張○筠 H22619**** 24075 1  
26 張○閔 J12311**** 24075 4 符合資格,丙類,自負利息
27 劉○佑 K12333**** 34275 3 符合資格,丙類,自負利息
28 魏○翰 L12566**** 27095 1 符合資格,丙類,自負利息
29 黃○勝 L12594**** 29835 2 符合資格,丁類,免息
30 徐○嘉 L12628**** 26275 1 符合資格,丁類,免息
31 蕭○云 L22602**** 24075 1  
32 張○甄 N22640**** 24075 2 符合資格,丁類,免息 

一、所得查調年度說明:所得查調年度固定為學年度減1,舉例說明:113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所得查調均為112年度(即113學年度減1為112年)。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九條:學校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與十月三十一日前,依報送規格將申貸資料傳送教育部,由教育部彚總後送財政部財稅資訊中心查調,家庭年所得查調批次作業期程為彙報資料後10個工作天可下載查調結果。

三、依據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七條,申請本貸款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學生及其兄弟姐妹學生、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
家庭年所得 (級別) 共1名 共2名 共3名
120萬元以下 (甲級)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120萬元~148萬元 (乙級) 不可申貸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超過148萬元 (丙級) 不可申貸 可申貸(自付利息) 可申貸(免息)
▲學生及其兄弟姐妹、子女數計算:1+X+Y=

 

本人=1

本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之兄弟姐妹=X

本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之子女=Y

▲年所得計算:

一、學生未婚者:

  • 未成年:本人其法定代理合計。
  • 已成年:本人及其父母合計。

二、學生已婚者:本人及其配偶合計。

三、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本人

家庭年所得

財政部審查家庭年所得查調後應繳交資料暨處理方式

家庭年所得

120萬元以下

家庭年所得


120萬元至148萬元

家庭年所得

超過148萬元
審查結果

合格

不會收到通知

不符合,若有必要條件可符合

 

學生會收到簡訊或E-mail通知複查

不符合,若有必要條件可符合

 

學生會收到簡訊或E-mail通知複查

必要條件 0 學生本人+兄弟姐妹或子女共有2名 學生本人+兄弟姐妹或子女共有2名 學生本人+兄弟姐妹或子女共有3名
是/否繳利息 甲類-免息 乙類-免息 丙類-自付利息 丁類-免息
處理方式

不用處理

 

 

 

 

 

 

 

 

 

就下列二項處理方式擇一辦理

 

一、補繳學費:

  • 現金繳納:請至本校行政大樓2樓總務處出納組。 
  • ATM轉帳或銀行匯款:總務處出納組,(04)22213108分機2058。

二、要辦理就學貸款:在學期間【免息】或【自付利息】:

  • 流程1填表:就學貸款資格核定通知同意書。
  • 流程2佐證:學生本人+兄弟姐妹或子女【有就學】在學證明,【未就學】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 流程3繳回1.就學貸款資格核定通知同意書 2.兄弟姐妹或子女佐證資料,到校繳交或郵局掛號信或拍照(掃描)E-mail(pczip@gm.ntus.edu.tw 主旨:學號+姓名+就學貸款,學務處課外組 (04)22213108分機6151
▲申請複查:對於財政部審查結果有疑慮者請至國稅局申請查調所得人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

 

▲自付利息諮詢窗口:臺灣銀行臺中分行,( 04 )22224001分機308

▲應繳交資料舉例:

一、小駱的就學貸款,經查核結果,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下:符合資格,不用做任何處理。

二、小駱的就學貸款,經查核結果,家庭年所得介於120萬~148萬元:

  • 情境 1:只有一位國小的弟弟→繳交小駱本人及弟弟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
  • 情境 2:只有一位大學的哥哥→繳交小駱本人及哥哥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哥哥在學證明。
  • 情境 3:小駱已婚,只有1位5歲的女兒→繳交小駱本人及5歲女兒的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

三、小駱的就學貸款,經查核結果,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以上:

  • 情境 1:有1位大四的弟弟、碩一的姐姐→繳交小駱本人、弟弟、姐姐的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姐弟在學證明,免息。
  • 情境 2:只有1位國小的弟弟→繳交小駱本人及弟弟的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含學生本人總共有2名兄弟姐妹,自付利息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就學貸款資格核定通知同意書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就學貸款資格核定通知同意書docx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就學貸款資格核定通知同意書odf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就學貸款資格核定通知同意書pdf
自願放棄就學貸款切結書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自願放棄就學貸款切結書docx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自願放棄就學貸款切結書odf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自願放棄就學貸款切結書pdf
文章建立日期:2025-03-19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