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校園公告 > 學生公告 > 【轉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本(114)年實習生實施計畫。(校內截止日:114/4/21)
大
中
小
字型設定:
學生公告
【轉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本(114)年實習生實施計畫。(校內截止日:114/4/21)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本(114)年實習生實施計畫。(校內截止日:114/4/21)
說明:
一、學生若有實習需求,請備齊相關資料向研發處育成中心提出申請,為加速實習申請作業,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最新消息區。
二、實習生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期間,皆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和津貼)、不供宿、不保險。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需請學校提供學生保險證明,或提供自行投保意外險證明。未滿18歲學生,另需檢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家長(監護人)同意書」,以完成實習之確認作業。
三、獲錄取之同學,將由輔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四、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如需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
研發處育成中心
實習計畫

實習申請書

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實習需求表
文章建立日期:2025-03-13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