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3月28日公聽會】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長安學區宿舍BOT案
主旨:召開「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長安學區宿舍BOT案」公聽會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第6條之1第2項及促參法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本校擬將長安學區宿舍委託民間廠商興建營運,以引進民間資源投入,提供學生優質住宿服務,達成大學培育全人目標,完善生活教育功能,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提升市場競爭力,運用民間機構之活力與彈性,提升設施經營效率。特辦理公聽會以廣泛蒐集地方居民、民間團體與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意見,俾利本案後續之推動。
二、本案公聽會舉行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北興里民集會所(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國豐街360號)。
三、聯絡單位及電話:
(一)主辦單位:本校營繕組 鄭小姐(04)22213108分機2168。
(二)規劃單位:知見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專案經理許先生、温小姐(02)27025622(電子信箱:peterhsu@erataiwan.com)。
四、公聽會召開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事由,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將視實際情況中止會議並另行通知或公告再召開之時間及地點。
五、檢附本案摘要說明、議程及意見單各1份。
總務處營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