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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公告

【校外獎助學金】【縣市】: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至至114年4月7日(一 )17時止,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校課外活動組申請!

申請條件
  1. 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
  2. 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學生,
  3. 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

本要點獎助基準及金額如下:
  1. 大專院校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應備文件:
  1. 申請表及申請附表。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
  3. 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4.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5. 領據。
  6. 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申請人如有休學、退學、戶籍遷出或喪失補助資格者,應主動告知本府,並繳還補助款。

※申請人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申請獎勵或補助所應檢具文件不完備者,本府應通知申請人或其就讀學校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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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pdf
文章建立日期:2025-03-07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