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8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2220173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教育部訂有「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如附件1),用以推動「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以協助符合補助資格的就學貸款人償還最近一學期的貸款本金(在學中的貸款人)或一年的還款本息(非在學的貸款人),期能真正照顧在學弱勢生、協助青年減輕負擔,並搭配鼓勵生育政策,落實且強化疫後經濟支持。
二、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將由政府於112年6月底起主動審查補助資格,再由承貸銀行自同年7月超陸續通知符合補助資格者,實際依據每一位貸款人貸款本金設算補助額度,由承貸銀行直接扣抵 。 依貸款人資格條件,分為「政府主動勾稽資格者」及 「 懷孕或畢業後屬中低/低收入者」兩大類,並依旨揭補助須知據以執行 。
三、查詢補助資格 / 申復補正時間:貸款人可於112年7月10日10時起到9月15日止,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進行查詢補助資格或申復作業。
四、為使在學貸款人了解自身權益,惠請協助宣導;相關補助內容,請詳見「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如附件2)。查詢路徑: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網址為https://www.edu.tw)/「疫後就學貸款補助(網址為https://reurl.cc/9454xV)」主題專區/補助須知。
五、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服務電話:
(一)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45-3860(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6點)。
(二)本校承貸臺灣銀行專線電話:02-2349-3333轉303。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