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4年3月6日林保字第1142400403號函及3月14日林保字第1142400443號函辦理。
二、詳細資訊請至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官網「訊息專區」及「自然保育網」。
三、隨函檢附林保署來函及相關資料。
總務處事務暨環安組